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
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在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其原因有三:
一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须交付给买受方,这样才能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现实存在的物。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造中;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合同的内容就是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