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旅行社违约的:
1、出发前解除旅游合同,提前7~4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提前3~1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15%作为违约金,当天解除合同的支付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以上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旅客全部缴纳的费用退还;
2、旅行社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未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了仍然无法补救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游客确定,擅自安排另外项目需要游客支付费用的,承担全部的费用。
4、旅行社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5、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
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二)游客违约的:
1、游客在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前7~4日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提前3~1天解除合同支付总额的60%作为违约金,当天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总额的80%作为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旅行社损失的应按
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得超过费用总额,剩余的应退还旅客;
2、游客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游客赔偿损失;
3、游客超合同规定自行活动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4、由于游客过错导致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游客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