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之后辞职,如果有相关赔偿是可以请求的。若单位拒不赔偿,劳动者可依法去
劳动局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