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购买5险。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
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这个时候员工要做的其实很简单:争取维权。
综上所述,贵公司不跟你签用工合同不交社保是不合理得,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维权,保障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