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因此,民间借贷中
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私人放高利贷触犯了刑法,还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
4、私人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嫌
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5、《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