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
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
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
债务承担责任。比如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