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存在竞合时,当事人可以择一进行主张。也就是说,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
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相关延伸】
问: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怎么区分?
答: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一)产生基础。
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又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且只能在
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
(二)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
无过错责任。另外,在合同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而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
(三)举证责任。
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但在特殊侵权中,则实行“
举证责任倒置”。
(四)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
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除外。
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