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把有限公司变更为集团公司是这样的:
(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应当具备的:
1、母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母应为制;对国有为主体设立,核心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
3、母和子的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应当具备的:
1、母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且母子资本合计2021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
2、母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且母子资本合计2021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
3、母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且母子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现代服务业”
包括:
(1)生产服务业,即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商务服务业;
(2)新兴服务业,包括信息服务业、大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
(3)传统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居民服务业。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母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
登记申请书》(母加盖公章);
2、母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章程(母加盖公章);
4、成员申请加入、承认章程的文件;
5、母对子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登记机关与名称核准机关不一致时,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成员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法人依照《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