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以登记为准的,若股权转让时未进行变更登记的,则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风险提示:在股权进行转让时,需要注意下列法律风险:
1、转让方是否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是否同意股权转让:
2、股权是否为
夫妻共有财产:
3、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
4、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对外担保或被采取司法限制措施:
5、股权是否存在重复转让:
6、受让方支付瑕疵:
(
1)受让方发生违约,不支付转让对价:
(
2)发生
缔约过失责任,在变更工商登记前,受让方无力支付转让对价。
7、转让程序瑕疵:
(
1)未召开股东会会议;
(
2)无视其他
股东优先购买权。
8、放弃转让风险:
9、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