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不正当竞争的销售行为

更新时间:2022.09.23

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达到独占市场的目的,以低于商品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对公平竞争秩序有害的“掠夺性定价销售行为”。[1]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是,下列四种情形不属于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乐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的;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而降价销售的商品。
展开更多

针对不正当竞争的销售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区分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25

销售广告是能够成为合同内容的。 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的资料都是作为要约邀请,但...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通过不正当有奖销售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并不是现实世界中的专利,网络环境下变...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倾销补贴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