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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更新时间:2022.09.19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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