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的窗口(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申请房产税纳税信息的重新申报认定”,带好下面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的带好出生证)
2、户口本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4、应税住房的
房屋买卖合同。(新建预售商品住宅另需《房屋交接书》)
5、应税住房的《
房屋产权证》。
6、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明、居住证积分证明。
注意:前面交的房产税税单都要留着(如果是网上交的,交易中心是可以拉出来的),另外最好带上产证密码、购房发票、契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