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不算婚后财产。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
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该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由该方独自所有。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