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民法典》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
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4、《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民法典》则明确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