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的贷款。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条件:
1、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具有贷款证(卡),且无
不良信用记录;
2、在银行的信用评级在BB以上(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3、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还本付息能力;书面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银行办理,接受银行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监管;
4、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
土地使用权证和
房产所有权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为
国有出让土地;
5、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