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续签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有经济补偿;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
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
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