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了解基本信息及与劳动合同直接有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应当如实提供信息。实践中,劳动者在应聘时为了被录取会提供虚假的学历信息或工作经历。一旦被查实,用人单位有两种途径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才发现其提供虚假信息,则可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严重影响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如果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