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发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含: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五、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七、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九、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十、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十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十二、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