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房产交易双方达成
房屋买卖协议以后,由双方共同申请,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申请。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
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
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