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一般指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指
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
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应当签订流转合同。
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凡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村
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流转合同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有条件的经双方同意,可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