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发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强险不赔偿的,死者家属可以
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无证驾驶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保险公司应当在
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