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不能认为合同解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合同违约不能认为合同解除。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解除需要通过法定方式才能解除,解除的方式有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模式。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
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