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进入
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
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急于签字,谨防掉入
合同霸王条款陷阱。一些二手房买卖中介惯用的伎俩是,消费者进门就递上格式合同,不容你看清楚就催促你签字。
其次,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
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最低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最后,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了中介服务费后,就应该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加收金额,还必须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发票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