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什么问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这就为大家解答了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的问题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