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
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如发生战争、大规模自然灾害、
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等),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
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月内容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
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常见的
诉讼时效中断是继承人因
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在
诉讼时效届满后,继承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延长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