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刑案件辩护中,死刑辩护律师首先必须有良好的思想。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能够为当事人服务,赢的信任,要坚持到底,不是为了钱、权、而是为了国家法治的前进,坚持下来有些问题还是能够解决的,律师要有敢于坚持真理的精神,不是辩护完了就不管了,律师在思想上一定要坚定信念。律师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达到目的,中国目前不是严格的法治社会,我们正逐步向法治过渡,采取一些方法是可行的,但应当是正当的。有些律师造假证人,害了当事人,也害了自己。律师违法违纪的事情不能做。其次,辩护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必须是充满热情的,实际上我国目前做不到完全的程序公正,借助一些力量解决问题,也会有利于实体的公正。再次,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应该说的一定要说,不能因为拿了钱就将有罪说成无罪。不该判死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根本无罪,律师要抓住要害,证据不足时,可作无罪辩护,另一种是确实有罪,可作减轻刑事责任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