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提出的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的问题,我的认识是:
房屋赠与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有实际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对房屋
赠与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为,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行为完成之后生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同。因此,赠与合同的生效不仅要
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赠与人自愿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而且要实际交付和接受赠与物。双方还必须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整个赠与行为才算完成。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产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补办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