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养证的,由户主带上收养证及户主的户口本、身份证,去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落实即可。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
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民典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
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