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主要区别有:
(1)侵权主体不同。刑事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疏、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赔偿的范围不同。刑事赔偿范围是基于行使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职权而产生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
财产损害赔偿,如错误的刑事拘留、错捕、错判、刑讯逼供或者在刑事程序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行政赔偿的范围则是基于各类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人身、财产
损害赔偿责任。
(3)赔偿程序不同。刑事
赔偿请求人只能通过申请行政机关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获得救济;而行政赔偿则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赔偿诉讼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