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是合法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