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流程及所需手续为: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委托律师申请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由
公安机关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字或盖章,告知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
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