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了房屋买卖
合同未过户对方反悔了这个请况,根据我国《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
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
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八条【合同效力援引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