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
债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债务转让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
3、债权转让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债务转让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