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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4.06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婚姻登记地法院不属于上述情况,则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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