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的,在职劳动者因
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