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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确权

更新时间:2022.03.26

不小心错过农村土地确权的,可以准备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向发包方或者当地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农村土地确权承包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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