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权分割公司的财产,要分割的仅仅是股份!
很多人在离婚时会提到“对方经营着一家公司,公司有楼房、货物等资产,要求分割”。这在法律上就是一个误区。
按《公司法》规定,公司虽然是由股东成立的,但公司也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公司的资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即使是公司的大股东兼
法定代表人,也不公司资产的直接所有者。
所以,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分割公司的财产,要分割的只是一方或双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那个股权才是
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公司的资产多少及负债多少决定体现着公司的价值,也体现着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间接地和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关。
但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处分一方经营的公司的资产的,那会涉及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也是违法《公司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