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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诉有期限么,答案是没有的。
1.《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0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
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应当这样理解: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诉,但是如果没有提出申诉,而执行完毕两年后,认为刑法的判决有问题,在刑罚执行完两年后申诉的,人民法院也是应当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