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股东所承担的责任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按时缴足认缴股份;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4、
公司破产清算时,以自己认缴的数额为限度承担责任。
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