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