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
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
(四)保险
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五)保险标的转让而导致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六)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七)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八)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
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