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解决工伤赔偿要哪些材料的办法有:
1,要先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
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才能根据伤残等级得到相应赔偿。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