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过了诉讼时效的处理办法:
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过了仲裁时限,则
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将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则仍可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中断是指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