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处理办法是: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
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