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务犯罪的法律预防的意义:首先,预防职务犯罪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迫切要求,职务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在形式上集中表现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是社会最敏感群众最痛恨、危害最严重的腐败现象。江泽民总书记曾经深刻地指出,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中的一种病毒,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必有葬送党的领导,葬送改革开放成果,葬送人民政权的危险。因此,积极地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工作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是一种严肃的政治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保证,是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举措。
其次,预防职务犯罪是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在建立和完善之中,有些领域法制尚不够完备,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在经济生活和权力运行过程中难免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经济和管理领域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为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