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
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
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
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021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