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
不还信用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
(
1)持卡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2)持卡人透支1万元以上;
(
3)银行催收2次后超过3个月不归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