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
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
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你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