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贷款申请人通过贷款银行审批后,贷款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到开发商指定账户,此时房屋产权已经售出,贷款申请人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将房屋所属权
抵押给银行,贷款申请按时还款,对房屋拥有使用权,买卖权归支付房屋款项(除去首付)的银行。所以申请按揭贷款需要签订按揭合同后,在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才会放款。
按揭贷款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
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缴纳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机构;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贷款行银行工作人员将贷款档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