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由母公司的
股东会决议通过;
2、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
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